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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破特许加盟诈骗的面纱
时间:[2014-02-22]    来 源:特许经营第一网     作 者:特许编辑  点击:

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近年来增长速度非常快,现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上随处可以看到各种“某某国际连锁机构”、“来自欧美,正式登陆中国”、“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经验”、“全球领先”、“国际知名品牌”、“零风险”、“年收入过百万”、“3个月收回投资”、“经营不善无理由退货”、“投资少、见效快”等特许经营宣传广告,其较高的成功率为众多投资者所看好,但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独特的商业模式,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甚至被违法者利用。市民刘女士最近就遇上了这样一件烦心事,与刘女士接洽的某服装部门经理黎某表示要代其缴纳商场进场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三万元,但最终这三万元居然进了黎某自己的口袋被他挪作私用。近日,姑苏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黎某是江西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他在一家服饰设计公司担任部门经理的职务,2012年1月,刘女士与黎某所在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该公司的服装销售。而当时代表公司和刘女士联系的正是黎某,合同签订后李女士本想在吴江的商场做这个服装品牌销售,但没有商场可以进入,此时黎某表示可以帮助李女士谈妥苏州某商场的进场事宜,2012年3月,黎某表示要帮李女士代缴商场进场费、管理费等费用三万元,但当李女士将钱汇入黎某账户后黎某便没了音讯,与此同时,黎某所在公司还联系了李女士,表示黎某已经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发现事情不妙的李女士立马报了警。归案后黎某表示李女士的三万元他拿去还了赌债。服装公司也表示他们是不允许客户将钱打进员工的私人账户的,而且公司规定客户需要有店面地址公司才会同意加盟。

近日,姑苏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特许加盟诈骗的三种外衣

法官表示,目前发生在特许经营领域的不规范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特许商和加盟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它加大了加盟者的风险筹码,特许加盟诈骗屡见不鲜。特许加盟诈骗往往披着三种外衣:一是企业真实存在,但工作人员以加盟为饵实施诈骗骗取加盟费,如本案案例。二是“打一枪就跑”的骗子公司,这类骗子公司手段极其高明,他们的公司、商标一般都是合法注册的,办公场所装修豪华,给人的印象是“公司非常有实力”,但实际上其所承诺的根本做不到,加盟商往往在缴纳加盟费后才知道上当受骗。三是虚构的网络加盟,所谓“加盟连锁新模式”的网络连锁加盟实际上大多是“网络诈骗新模式”,有的企业声称只需很少的投资金额(如几百元),经过团队运作,就能在短期内实现财富的百倍增长,或甚至发布虚假信息,设置加盟陷阱,误导加盟者。还有一些特许方表示即使身无分文,只要对此感兴趣,就能加盟,或即使自己不加盟,能介绍亲戚朋友加盟一样能获得收入。更有一些不法商家借特许之名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种种此类,投资者一旦受骗,由于对对方信息掌握十分有限,往往也很难讨回损失。

法官提醒:致富不要急于求成

正常人很容易就能发现加盟诈骗当中的猫腻,怕就怕急于致富的投资者被所谓超高的投资回报所引诱而失去理智,上当受骗。对此,法官提醒,投资者在加盟之前进入到签约阶段时,要仔细推敲合同的每个条款。在加盟所涉及的种种事宜中,不少环节涉及法律问题,进退的余地很大。投资者应考虑谨慎,不要被充满诱惑的广告词和利润冲昏头脑,对企业资质及人员身份等相关细节均不核实而造成自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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