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男子打伤“男小三”获刑11个月
时间:[2014-01-11]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听说妻子小燕在外面和某个男人有暧昧关系,阿郑气得脸都绿了。苦于没有证据,阿郑只好把妻子看严一点,平时有空就接送她上班下班,即可护送妻子,又能随时监视男“小三”出没。
尽管如此,男“小三”还是死皮赖脸地出现了。这天晚上10时左右,阿郑骑着摩托车,来到增城新塘镇石新路的制衣厂门口,准备接妻子下班。在门口,有一名男子也站在那里,似乎也是在等人下班。阿郑起初没有留意到这个人。
妻子刚从厂里走出来,阿郑正想走上前,却惊讶地发现身边的一名男子殷勤地跑到妻子面前,两人就像熟人一样说起话来!“原来就是这小子破坏我的家庭!”阿郑怒火中烧,立即从摩托车上拿起一把防盗锁,冲上去对着那名男子的头部敲了下去。妻子被眼前一幕吓呆了,回神过来慌忙将丈夫推开。
阿郑自然不解气,又拿着防盗锁将那名男子的摩托车大灯打得稀巴烂。看到眼前发疯似的对手,那名男子不敢反抗,赶紧叫上一辆“摩的”去了附近医院治疗。
第二天,被打男子到了派出所报案,阿郑随即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打男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郑赔偿对方5000元并取得谅解。
地点:增城市法院
结果:阿郑犯故意伤人罪被判11个月,缓刑1年半
判决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阿郑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