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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强奸案二审翻供 称"接妈妈电话没参与"
时间:[2013-11-20]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参考消息网11月20日报道 香港媒体称,备受关注的李某某强奸案11月19日进行不公开二审审理。李某某等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模拟案发经过,但未获法院采纳。此案未当庭宣判。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1月20日报道称,李某某案庭审从当天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北京市一中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当天上午9时17分许本案在二楼西中开庭,因该案部分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且涉及个人隐私,故该院依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新京报》报道,有知情人士介绍说,上诉方律师都做了无罪辩护,欲提交的新证据包括被告人家的自然情况、经济条件,以及一份视频资料系律师本人到案发地现场模拟案发经过,用以证明从客观上被害人关于当天晚上经过的陈述存在不实之处。
报道指出,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
李某某称,一审时他已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19日他再度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法院随后发布消息称,在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
报道称,不少网友对李某某的翻供态度予以指责。知名网友老徐时评说,“一个人犯错了可以原谅,可是反反复复不承担、不负责推卸责任,不管你是谁,不管家里有多么显赫,都是不可原谅的,而且这种做法只会更让人厌恶。”
也有网友认为事件根源处在梦鸽一直没做好母亲的角色。网友雯隽Nina说: “错了还百般抵赖,这种不是爱,而是会害他”。
据先前报道,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随后李某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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