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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加盟商 小心挨罚3万元
时间:[2013-11-25]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夸大宣传的企业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近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此做了规定。据悉,此条例经进一步修改后,预计下周将由国务院正式公布施行

夸大宣传 罚款3万

对于夸大广告宣传、宣传虚假广告的特许经营企业,《条例》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机制:违规企业将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侵犯知识产权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条例》对信息披露作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规定企业资金、财务等数据信息,必须由会计、律师事务所公证方为有效,一旦出现披露信息不当或披露虚假信息,并造成加盟商亏损的,特许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全国所有的特许经营企业必须到当地经贸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境外企业或跨境交付的特许企业,必须到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提交在境内有两个以上成功运营店铺的资料。

中国特许经营第一网首席执行官李维华向记者表示,在美国,有一个UFOC统一特许经营提供公告的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必须在对方加盟的不同阶段披露不同程度的信息。“即将出台的《条例》对特许经营企业信息披露的规定,类似于上市公司

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底,中国特许体系数量达2320个,加盟店16.8万个,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0.4%和40%,主要涉及行业是经济型酒店、家居用品、汽车售后市场服务及旅游体育休闲健身等四大类。

武汉班尼路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国彬表示,“我们非常欢迎这样一个条例的出台。现在谁都可以做特许经营,这个行业有待规范。”他认为,搞特许经营,实力很强的企业才可以做,但现在很多品牌三五步就会出现一家店,品牌越做越烂。

李维华告诉记者,从短时期来看,将会有一批小型的企业因此受到影响,甚至退市。但从长期来看,一方面行业内优胜劣汰,进一步优化;另一方面,“这相当于划了一条分数线,大家都努力提高纠正自己,力争过线

特许经营结束混乱之治

李维华说,特许经营从1987年在中国出现,已经有了20年的时间。“在1998年的时候,经历了一次欺诈狂潮,差点被当成传销打击掉.

有人曾总结特许经营的五种欺诈手段:一是扯虎皮做大旗,巧用法律成为其保护伞,一边打官司一边诈骗。二是假特许真卖设备,“圈钱”后便逃之夭夭。三是夸大投资回报,加盟费在加盟过程中水涨船高。四是以托招商,对几个加盟店和样板店的包装、造势。五是合同设陷阱,以办事处等没有合同资格的身份和加盟者签订协议,这样出问题时加盟者经常投诉无门。

蔡国彬表示,特许经营行业存在的欺骗行为“太多了,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投资者也应该提高警惕

国家商务部商改司副司长王晓川曾表示,这部新《条例》在中国商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投资、知识产权、特许经营产业等新兴经济告别混乱,迈入一个法律文明框架下的科学诚信和谐发展时代。

来源 : 长江商报 记者 王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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