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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连锁旅馆招加盟商宣传违规
时间:[2013-11-27]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商报记者昨天从工商浦东新区分局获悉,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因在其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而被立案调查。

  据悉,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面临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广告含回报率涉嫌违规

  据了解,该分局近日在检查上述酒店时,发现其为提高连锁旅馆特许加盟业务的吸引力,在自设网站页面宣传时,使用了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投资总额适中,单个项目总投入在100万-300万人民币左右,按模拟预测数,综合投资回报率更可高于35%”等。

  办案人员认为,该酒店管理公司涉嫌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许加盟应慎对投资小回报高项目

  从日前举行的2013国际特许加盟(上海)展览会可以看出,参展的特许品牌,行业涉及诸多商业领域。从投资金额上说,既有100万元的大项目,也有10万元左右的小项目。

  特许加盟似乎已经成为投资创富的捷径,但毋庸讳言的是,特许经营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由于加盟费往往是一次性收取,加之发展商和加盟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特许经营始终存在加盟陷阱。不少名不符实的加盟主,以高额利润回报“忽悠”投资人。一些特许经营企业往往抓住部分投资者急于致富的心理,在宣传资料、网站中出具真假难辨的荣誉证书、商标受理通知书等,自吹自擂,诱使投资者加盟。

  工商执法人员在此提醒,不要轻信加盟企业广告中所宣传的高额利润回报。面对“投资小回报高”的项目,投资者一定要从相关部门、网络、报纸等多个途径了解商家的信誉、实力,充分了解商家是否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在签约前,要亲自考察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加盟店,看看已经加盟的经营者实际经营状况,并注意聘请律师和专家进行签约合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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