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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商业特许经营与非法传销
时间:[2019-09-06]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第一网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新增加了一条,对传销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其详细内容为: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一条乍一看与商业特许经营的规定雷同,其实其中大不一样。所以各位加盟商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区别,以免误入歧途。下面我就来讲讲两者之间的区分要点:

区别一:产品销售过程不同。

传销的产品销售相信大部分人都有所耳闻,他不要求你有实际经营的店铺,他的商品都是通过上下线层层叠加后到达消费者手中,他只需要你人加入他的组织替他销售这些商品即可。特许经营中的产品或者服务是有实际经营的店铺的,他不仅要求特许人具有两店一年的条件,被特许人要加入特许人的经营体系也需要有实际经营的场地才行,消费者是直接到店消费的。所以加盟商请注意,需要你想要加盟的对象,只要求你交钱和出人,不要求你有实际经营的店铺,那你就得慎之又慎了。

区别二:利润产生过程不同。

传销组织的利润是依靠销售人员金字塔叠加,上线诈取下线利益的方式来取得的,通俗一点,就是拉人入会,每个入会的人要交高额的费用,新入会的人再欺骗其他人入会,收取会费,以此类推,循环往复,形成传销的利益链。商业特许经营中,特许人虽然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属于品牌使用费和技术培训费,也就是说我收了我会教你如何开店,如果使用我公司的产品,是通过特许授权和技术支持来获取合理合法的利润。

区别三:运营基础不同。

传销一般也会形成规律的层级体系,但是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以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没有系统合法的管理运营制度。特许经营是以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和经营模式为运营基础,实现知识产品的复制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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