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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许人的权利与义务
时间:[2013-12-10]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受许人的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获得对特许人体系的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利。
  (二)得到特许人帮助开店、在试营业期特许人派员驻店指导以及日后正常营运时督导等特许人指导、支持和帮助的权利。
  (三)获得并使用必要的特许经营系列手册。
  (四)得到特许人产品、原材料、设备、工具等物流配送和信息提供的权利。
  (五)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
  (六)持续不断地获得或使用特许人开发的用于本体系加盟店的新产品和新技术。
  (七)在特许人授权的区域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并得到特许人的区域保护。
  (八)获得特许人必要培训的权利。
  
  受许人的义务

  (一)按总部定价方案制定收费标准。
  (二)按总部 VI 要求,装修营业场所及设置店招。
  (三)遵守总部的统一性要求和合同、手册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接受并配合特许人对于整个体系的管理、监督与协调。
  (五)为特许人提供的体系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进行保密。
  (六)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信誉,并同各种侵犯特许经营体系合法权利的行为做斗争。
  (七)在特许经营合同结束时退还特许权的相应标记物给特许人,并不得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同业竞争。
  (八)与总部保持信息、文件往来,主动沟通交流,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
  (九)努力工作,争取最大的营业额。
  (十)按时交纳特许经营费用。
  (十一)听从特许人对于培训、广告、宣传、促销等活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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