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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历史回溯
时间:[2018-03-06]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一、古代特许经营

从汉语的字面理解,“特许”本身是“特别许可”、“专门同意”的意思,并非是什么组织、机构的专属,而是一个人人可行之的主观意愿行为,比如你就可以把属于自己的无形权利和有形权物“特许”给另外一方。

古文中对于“特许”的解释是这样的,比如《资治通鉴》第五十六卷中有“旧制,边人不得内徙,诏以奂有功,特许之”,“特许”的意思就是“特别许可”。

“经营”的意思是筹划经营与组织计划,比如唐朝杜牧的《阿房宫赋》中有“韩魏之经营”以及清朝黄宗羲的《原君》中“毕世而经营”等。

按照这种理解,汉语“特许经营”的大致意思就是一方把属于自己的权利在某种约束条件下授予另一方来行使,即“特别许可,授权经营”。因此,“特许经营”本身并不唯一指经济领域,而是在任何领域内,比如政治、教育、文化、生活、宗教等等范畴内都可以有“特许经营”。

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现在所研究的特许经营,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内的特许经营。

与经济有关的特许经营的概念最早源于封建社会时期,它最早的含义乃是当权者对臣子的一种“恩赐”。

二、近代特许经营

近代意义的特许经营首先出现并兴盛于美国,尽管关于最早的特许经营者是谁的问题存在着一些争议,比如有人认为最早的特许经营开拓者应是美国的麦尼考尼克收割机公司。

据历史记载,1850年前后,麦尼考尼克收割机公司授予当地代理商销售它的机器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的独占性权利,后来,当代理人自己建立直营店来销售和分销产品时,人们就把麦尼考尼克收割机公司的授权行为认为是特许经营。

但在大多数研究结论中,胜家缝纫机公司(Singer Sewing Machine Company)被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的鼻祖。

虽然特许经营的概念源于封建社会时期,但正如前文的分析所显示的那样,当时的特许经营主要是在政治领域,特许人是行政当局,而最初的商业零售特许经营却是由伊=衣萨克.胜家(Issaac Singer)创设的胜家缝纫中心(Singer Sewing Center)发起的。

1851年,美国工人胜家发明了锁式线迹缝纫机,并随后成立了胜家公司。然而此时的胜家在市场推广时碰到了两个巨大的障碍:一是消费者在其想购买之前必须被教会如何使用该项新发明;二是胜家缺乏批量制造他的机器所需的资本。为了解决培训消费者以及缺乏拓展资金这两个问题,胜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计策。这就是,胜家把销售它的机器及培训用户的权利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当地商人,他称他们为受许人。这样,他的两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培训缝纫机用户的事项转给了受许人负责,而胜家只需培训这些受许人;同时,受许人为购买许可权而支付的费用被用作胜家批量制造他的机器所需的资本。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乍一出现,立刻就充分展现了自己的魅力和巨大优势。

胜家商业模式的成功,使特许经营在美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时期。事实证明,特许经营这种模式存在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性。

由于胜家所取得的成功,“特许经营”这一模式开始被其余其余模仿。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许经营模式因其巨大的实际效果而得以迅速的在若干个行业中得到扩展。

近代意义特许经营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特许人以企业为主,品牌依托、特许经营店网络发展、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资源互补成为近代特许经营的有事根源。

然而万分遗憾的是,作为特许经营鼻祖的胜家却并没有成为常胜将军,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比如创新性不够等,曾经辉煌一时的胜家在当代已经开始没落了。

三、现代特许经营

在美国,开始注重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是20世纪30年代的事,其代表性特许人有本.富兰克林、西部汽车供应商和Rexall等。1924年,艾德熊创建了早期的快餐连锁形式,1935年,霍华德.约翰逊创建的餐馆连锁被认为是第一家特许加盟餐馆连锁。1948年,奶品皇后已经建立了2500家单店,并被特许经营历史学家们认为是“首家大型特许经营连锁”。这些并不围绕或并不完全围绕产品的以经营模式为推广中心的特许经营引起了人们的主意,人们的关注焦点开始集中于特许经营单店的完全复制,即“克隆”经营模式的魅力之上,因为这种一致化的特许经营对于特许经营体系的宣传、配送、营建、推广、管理、质量控制、价格等有着更为明显的优势。

正是由于“克隆”经营模式的巨大优越性,特许经营在20实际50年代时才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出现了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特许经营(商业模式特许经营)。这一划时代的转变要归功于美国的一个叫雷.卡拉克的中年男人。

克拉克在他45岁多的时候,仍然只是一位成功的销售奶昔搅拌机的推销员。他的其中一个客户是当时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伯纳德的一家非常成功的汉堡包、牛奶冰激凌混合饮料与油炸食物的销售店,即现在的闻名世界的麦当劳。麦当劳原是麦当劳兄弟于1937年在洛杉矶东部的巴沙地那小镇开办的汽车餐厅,为适应顾客需要快速服务的要求,兄弟俩改进了厨房设备和生产制作程序生产线,采用自助式服务方式,从而使汉堡包生产制作和服务速度大大提高,因此也吸引了大量顾客。

因为看到了麦当劳的成功以及其生意模式的简单,克拉克意识到,如果他能够复制麦当劳体系的话,他就能够为他的奶昔搅拌机创建一个很大的市场。事实上,在麦当劳时代的早期,克拉克从销售奶昔搅拌机中赚取的个人利润比从特许经营中赚取的个人利润多。于是,他的这一思想就促成了现代特许经营——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的崛起与壮大。1954年,麦当劳兄弟和克拉克签订了一份联合经销的协议,克拉克获得了在美国全国特许经营的权利,成为麦当劳特许经营的代理商。

1955年3月,克拉克在芝加哥西北郊区开设了第一家麦当劳加盟店,创造了麦当劳特许加盟体系。

而后来的事实已经广为人知,克拉克天才般的克隆模式不仅使得麦当劳从此一举成为世界快餐业的巨头,而且克拉克本人也被比作是将集装线、流水作业、机械化引入快餐业的亨利.福特。

但克拉克的贡献袁飞如此,他真正巨大的贡献在于他在向人们展示了克隆的魅力的同时,推广了被现在的特许经营界称为“生意制服”的用于复制企业模式的概念,掀起了一场特许经营业界的大变革,这就是现在最为流行的、占据主流地位的特许经营模式:商业模式特许经营。

四、当代特许经营

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起,在美国,从经营模式或克隆式特许经营中获利的人以及那些希望加入克隆大军的人开始对政府当权人物进行游说,试图改变法律以使其对特许经营的发展更为有利。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特许人的经济力量对法庭的影响开始产生效果,法庭开始接纳特许人的主张,即统一的体系能够培养出更好的竞争者,统一体系的实施被认为是支持竞争而不是反对竞争。大批热衷于经营模式特许经营人士的院外游说的结果是,美国法律开始允许特许人建立强大的复制型的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因此,法律的许可、政府的支持、特许经营模式本身的优势以及受许人群体的壮大等有利因素的综合影响便引发了20世纪50年代与60年代的美国特许经营大爆炸。许多采取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的著名企业都在此期间获得了高速发展和超常扩张,比如肯德基和麦当劳分别于1950年、1955年开始了自己的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受到了全美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美国快餐业的特许经营非常发达并几乎成为特许经营的代名词和代言人,麦当劳、汉堡大王、汉堡大师傅(Burger Chef)、哈迪斯(Hardee′s)、玩偶盒(Jack-in-the-Box)、肯德基、阿碧(Axby′s)、罗伊·罗杰斯(Roy Rogers)和丹尼斯(Denny′s)、温迪屋、必胜客、索尼克(Sonic)、利特尔·恺撒(Little Caesar′s)、多米诺、赛百味等等都是风行一时的快餐巨头和其余企业的模仿对象。同时,特许经营在其余行业也开始大规模挺进,比如房地产业(如21世纪、Re—Max、Better Homes and Gardens、ERA、Prudential等)、就业服务行业(Manpower、Snelling & Snelling、Adia、Western Temp、Norrell等)、旅馆(Travelodge、假日酒店、Ramada酒店、霍华德·约翰逊、Marriott以及希尔顿、谢拉顿等)、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五金店和零售市场,特许经营实质上已经影响到美国零售和服务行业的各个部分了。

1959年,面对美国特许经营的一片大好形势,为了进一步推动特许经营事业的发展,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FA成立,所有会员必须遵守其制定的特许经营道德规范和营运标准。当时的IFA主要由特许人组成,所以其主要维护的也是特许人的利益。但是,受许人要求保护自己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人们开始重视受许人——特许经营的另一个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参加者的利益。1971年,继公众强烈抗议加利福尼亚州一连串特许经营恐怖事件之后,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特许经营投资法(Franchise lnvestment Act),这是第一部要求特许人向潜在受许人披露重要信息的法律。1992年,爱荷华州通过了州公平特许经营惯例法案,该州首次制定了“全面”保护受许人的法规。在这种形势之下,IFA开始接纳受许人成为自己的会员,而据资料显示,到2000年时,IFA就已经接收了至少25000名受许人。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以“克隆”为标志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已经迅速地在全美国甚至全球扩展开来。一些商业模式克隆取得了成功,比如肯德基家乡鸡、假日饭店、Taco Bell等,而一些没有接受“克隆”经营模式概念的企业,诸如Howard Johnson的汽车饭店、Bob的大男孩饭店以及Shakey的比萨店等虽然享受到了最初特许经营分销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成功,但却因为无法控制它们整个体系的质量与统一性而处于艰难的挣扎之中。两相对比,“克隆”经营模式与“trade dress”的优势更加凸显。

但也正是为了确保整个体系质量与服务的统一性,特许人才不得不对其“trade dress”拥有人施加更多的控制。因此,那些相当简单的特许经营合同开始加长并把特许人的权利触角延伸到了几乎生意的每一个方面,受许人的中心地位受到威胁,利益分配的天平也开始向特许人方面倾斜,特许经营合同变得更为繁琐冗长、严格与单边化,特许人不断地在特许经营合同里增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受许人的创意被更多地扼杀了,受许人对于特许人的依赖比之以往大大增加,他们对特许人几乎唯命是从。

这种对于受许人的不利局面导致了受许人的联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1992年美国成立了全世界第一个受许人组织,即美国受许人与经销商协会(AAFD)。AAFD的主要义务是重视受许人的不公平待遇,帮助他们进行诉讼,帮助受许人谈判成对受许人更为有利、对特许经营双方也更为公平的被AAFD称为“全面质量特许经营”的谈判后的特许经营合同,吸引人们关注遭到特许人滥用的应该给予受许人的权利,支持受许人对于特许经营的联邦与州立法的关注等。1996年,AAFD推出《公平特许经营标准》,该标准在特许人及其律师间发行以加强他们对于形成一份公平特许经营合同内容的意识,并为那些特许人提供该协会认可的特许人公平认证,其认证标准是特许人的所有受许人中必须有至少一半的受许人认为该特许人是公平的。

但无论如何,在“克隆”与“tradedress”概念下的特许经营要比以往的特许经营有更大的成功机会和发展可能,因为它解决了先前特许经营体系的在管理、控制、质量、宣传、商业秘密、体系拓展、培训、工业产权和域知识产权转移等许多方面的痼疾。因此,在美国特许经营的发展历史上,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又出现了特许经营的再一次大流行。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特许经营在饭店、非食品零售店、旅馆和汽车旅馆领域占有主导地位。

但遗憾的是,这次流行却并不像Singer那时一样是好的方面占据主流。因特许经营的盛行,却也同时在美国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了大量的欺骗事件,导致这段时间是特许经营的低谷时期。正是那些特许经营欺诈现象的一度泛滥,美国政府才从那时起陆续颁布了大量关于特许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就全世界而言,美国在特许经营法律法规方面是最为全面的。准确地讲,美国政府于1979年10月21日开始管理特许经营,标志就是当时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表了它的《关于要求公告的经销代理贸易管理规则以及关于特许经营与商业机会投机禁令的解释指南》。

很快,在政府、社会、企业、法律界等的共同努力之下,从1980年起,特许经营在美国又迎来了新的黄金发展时期。并且,20世纪8Q年代末90年代初的美国萧条时期促使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和受许人同时地转向维护、重建、储存、贮留之类的商业,以及转向对于顾客重要产品——大件类比如汽车、房产、装潢与主要的家用设备——的服务。

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许经营开始重新在美国步人飞速发展时期,同时,特许经营在全世界也都进入了全面大发展,特许经营热浪以其不可阻挡之势迅速袭击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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