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许经营备案需要填报的材料
时间:[2018-03-10]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5条明确规定,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 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情况。
(2) 中国境内全部受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3) 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题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5) 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 有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和中国驻当地使馆认证。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述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受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7)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8)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经营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需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0)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上述前3项材料由特许人利用备案机关网站在线办事系统直接在网上填报,后7项应当在网上提交便捷文件格式(PDF)的电子版材料。
中国特许经营第一人李维华博士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第4项有关“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特指“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这就是说,特许人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尚需向备案及滚提交已获得行政许可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