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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与经销(分销)
时间:[2018-11-05]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第一网  点击:

在以销售产品为主的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将其产品提供给受许人进行销售,那么这时的受许人与一般的经销商或者分销商有何区别呢?

在商业领域,一般意义上的经销商包括所有权独立、财力自主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经销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是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关系,经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他可以为各个不同的制造商分销产品。经销商对其业务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与制造商签订分销合同,此时经销商考虑的因素只是其自身的商业利益。经销商的利润来源完全是靠产品价格的差价来完成的,同时其也承担着在销售过程中亏本的经营风险。

在特许经营中,受许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分销商。虽然在特许经营中,特别是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本身就脱胎于商品的分销活动,但受许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分销商。传统意义上的分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自己的业务体系和销售网络销售产品,他不仅可以销售不同供应商的产品,还可以销售相互有竞争性的产品。作为经销商,他无须接受供应商的特殊培训,也无须支付特殊费用。受许人的地位则完全不同,他一般使用特许人的商号,加入特许人的业务体系和销售网络销售产品,他只能出售与特许业务相关并经特许人许可的产品,必须接受特许人的专门培训并为此支付费用。

从本质上看,特许经营与传统经销(分销)的区别在于特许经营的实质在于特许经营权的授权,而经销(分销)的本质即一般意义上的买卖关系。虽然特许经营中也包含了一定程度上的货物买卖,但这早已不是特许经营的核心或主要内容。特许经营比经销(分销)在经营模式上要高很多档次,其法律关系也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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