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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展示的中国民商法传统
时间:[2013-11-18]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保证民商事活动的自愿和平等进行,是一个国家民商事法律体系的基本职能。可是看完热播的电视剧《乔家大院》,笔者想到,中国古代民商事活动之所以不发达的一个主要原因,不仅是民商事法律缺位的问题,而且是民商事法律越位、人为地制造不平等的问题。

《乔家大院》的主人公乔致庸是一个奋发有为的商人,编导人员在塑造这个人物时给他赋予了很多现代商人的观念。比如在自己的商号内推行股份制改革,给伙计们顶一份身股。再比如针对包头各分号欺蒙客商等行为大刀阔斧进行人事变革,打翻论资排辈的传统,让年轻有为的高瑞、马荀挑起了大梁。这些做法让这部历史剧充满了现代气息,但与某些戏说历史的影视剧不同,《乔家大院》还是向我们还原了晋商发展的一些真实的历史面貌,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法令与民商事活动之间的制约与依存关系。

说到中国古代的民法,我们会立刻想到“民刑合一”、“刑主民附”的传统。有些人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民法,这不确切。中国古代确实没有专门的民法典,但在历朝历代逐渐走向成熟的综合性法典比如《唐律疏议》中,还是有一些专门的民商事法律条款的,只不过数量很少。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民商事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在这些条款中也有所反应,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后世特别是宋代、明代的商品经济发展。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对这个问题曾有所涉及。但更关键的一个问题是,中国古代始终没有发展出一种制度来规范政府对民商事活动的干预,也没有完善的制度来防范公权力对私人合法权利的侵害。这是中国古代民商事法律发展中的一个严重缺陷,也是一个突出的特点。

由于民商事法律在法典化的法律中的缺乏,以及规范政府干预行为的监督制度的缺失,这就为政府朝令夕改、越位干涉留下了缺口。在笔者看来,这是中国古代民商法的传统。这一点在《乔家大院》中就有鲜明的表现。

综观全剧,乔致庸也不过就做了三件大事,除了上面提到的大兴改革外,就算是疏通茶路、开票号汇通天下两件事了。

乔致庸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南下武夷山,北上恰克图,疏通了这条被封锁多年的茶路。这其中有一个关键,就是龙票。龙票是朝廷颁发给个别大茶商的一种特许经营执照。有了龙票,乔致庸才能做贩茶生意。以清为例,不仅茶业生意,还有食盐生意,政府都严格管制,这在今天是不可想象的。

乔致庸开设票号的遭遇更鲜明地反映出政府干预的随意性。他提出“汇通天下,货通天下”的口号,涉足票号业,前往江南四省开设票号并帮助朝廷汇兑官银,确实胆大妄为。就在票号生意走上正轨之时,乔致庸却以通匪之罪被关进了监狱。但这只是表面现象,背后的原因是皇帝对其汇兑官银的不满。乔致庸入狱,汇兑官银被明令禁止。但几十年后,乔致庸给逃亡中的慈禧太后捐银襄助,作为回报,慈禧解除了禁止汇兑官银的禁令。这个特例其实具有很大的普遍性,那就是政府特别是掌握皇权者可以随意设置和解除禁令,干预民商事活动。

在中国古代,造成民商事活动中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常见因素,就是官商勾结。乔致庸的生意离不开朝廷重臣胡惟庸、张之洞等人的眷顾。以票号生意为例,由于他结识了张之洞,张之洞又为他与江南四省的政府主管牵了线,所以汇兑官银的生意其他票号商没有做成,他做成了。大家所熟知的胡雪岩,他的生意的成功更是离不开一个官商的背景。早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的“抑商”并非抑制商业,而是抑制私商,保护官商。精明的商人看清了这个“秘密”之后,也就纷纷走上了官商的路子。如今,研究中国古代民商法的学者似乎对中国古代的官商文化关注不够,甚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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