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许经营第一网——携您一起走进特许领域
连锁经营的管理模式
时间:[2018-03-21]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连锁经营模式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连锁经营的管理模式

连锁经营的管理模式:

一、 集权管理模式

集权管理模式是指权利高度集中在总部,总部不仅拥有分店的所有权,而且还控制着经营权、人事权、行政权等各项权力,分店成为总店的一个附属机构,完全没有决策权。

这种管理模式一般适用于直营连锁企业,且连锁企业所在的行业环境一般比较稳定,经营技术变化不大,经营品种相对较少。如加油站、快餐店等。

二、分权管理模式

分权管理模式是指总部拥有重大问题和各项经营原则的决策权,但具体的经营决定权将大部分下放到各店,以便门店根据市场世纪情况进行调整,满足不同商圈消费者的需求。

这种管理模式适用于外部环境变化大,且各个市场差异交大的连锁企业,也是产权联系不紧密的资源连锁组织。

三、混合管理模式

混合管理模式是指将一部分经营权集中,由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而将另一部分权利下放,给门店一定的灵活性,使门店对价格制定,服务策略,商品组合策略、促销策略、商品陈列等有一定决策权。其目的是既要达到整合资源,获取规模效益;又要调动门店的灵活性和积极性,提高连锁企业的应变力。

四、契约管理模式

契约管理模式是指总部与门店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合同契约等法律形式确定的,以合同契约的建立、延续和终止为两者关系的建立、延续和终止的依据。

适用于特许连锁经营、自由连锁经营。

在特许经营体系中,总部在合同中规定门店必须按照其提供的经营模式包括商品、价格、陈列、服务、制作流程等进行经营,而门店可以拥有人事权、财权等一些权力。其特点是,契约中规定的权利完全集中于总部,而契约中没有规定的权利则完全分散到各门店。

昵     称:
您的评论

特许加盟 连锁加盟 开店选址技巧
Copyright ©2005-2015 特许经营第一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
电子邮箱:liweihua169@126.com 京ICP备180474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