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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企业商品陈列的基本要求
时间:[2018-05-22]    来 源:未知     作 者:特许经营项目组  点击:

商品陈列指以产品为主体,运用一定艺术方法和技巧,借助一定的道具,将产品按销售者的经营思想及要求,有规律地摆设、展示、以方便顾客购买,提高销售效率的重要的宣传手段,是销售产业广告的主要形式。合理地陈列商品可以起到展示商品、刺激销售、方便购买、节约空间、美化购物环境等各种重要作用。

通过视觉来打动顾客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商品陈列的优劣决定着顾客对店铺的第一印象,使卖场的整体看上去整齐、美观是卖场陈列的基本思想。陈列还要富有变化,不同陈列方式相互对照的效果的好与坏,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商品的销售数量,要充分地将这些基本思想融入到货架、端头、平台等各种陈列用具的商品陈列中去。

连锁企业商品陈列的基本要求:

(一)丰满陈列

顾客来到商场最关心的就是商品,所以一进门就会把目光投向柜台货架,这时候,如果柜台货架上商品琳琅满目,非常丰富,他的精神就会为之一振,产生较大热情。无形中他会产生一种下意识:这儿的商品这么多,一定有适合我买的。因而购物信心大增,购物兴趣高涨。相反,如果货架上商品稀稀拉拉,营业大厅空空荡荡,顾客就容易泄气,他会觉得商品这么少,难有啥好货。一旦产生这种心理,便会对解囊消费造成极大阻力。因此,商品陈列的第一条基本要求就是商品摆放要丰满。当然,丰满不等于拥塞,不同品类的商品对丰满有不同的要求。

(二)展示商品的美

丰满的商品吸引了顾客的目光,他不由自主来到柜台前,这时他最想知道的是什么?最想知道的是“这东西如何”。即商品的质量好不好,外观美不美,适不适合他。因而,聪明的商家这时在商品陈列上总是尽可能充分地展示商品的美,包括内在美与外在美——这就是商品陈列的第二个基本要求。

(三)陈列的易观看性、易选择、易取性、易放回性

一般情况下,由人的眼睛向下20度是最易观看的。人类的平均视觉是由110度~120度,可视宽度为1.5~2米,在店铺内步行购物时的视角为60度,可视范围为1米。除高度、宽度外,为使商品易选择,商品的分类也是很重要的,要考虑到各类商品的关联性、互补性、替代性。如所陈列的商品不易取、不易放回的话,也许就会仅因为这一点便丧失了将商品销售出去的机会。所以要保证易取易放。

(四)先进先出的原则

当商品第一次在货架上陈列后,随着商品不断被销售出去,就要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补充陈列的商品就要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其陈列方法是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然后放入补充的新产品,再在该商品前面陈列原有的商品。也就是说,商品的补充陈列是从后面开始的,而不是从前面开始的。这种陈列法叫先进先出法,因为顾客总是购买靠近自己的前排商品,如果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那么陈列在后排的商品会永远卖不出去。一般商品,尤其是食品都有保质期限,因此消费者会很重视商品出厂的日期,用先进先出法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顾客买到的商品的新鲜性,这是先进先出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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